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级开始实施)

作者:责任编辑:王会审核人:司江伟发布时间:2012-06-08浏览次数:666

学科代码:030503

(所属一级学科: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

本二级学科所属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含六个二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发展史;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

一、培养目标

1.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和社会主义信念,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和正确的荣辱观,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

2.系统掌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发展进程与理论成果;深入了解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形成发展的时代背景、实践基础、理论来源;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科学作风和学术道德;具有本学科扎实的基础理论和深入系统的专门知识、广博的科学视野;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和进行本学科的学术交流;具有学术创新能力、开拓精神,能够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当今世界和中国的实际问题开展高水平研究,具有较强的独立分析、解决本学科范围问题的能力;掌握本学科的前沿研究动态与最新成果;胜任本学科相关的教学、科研和宣传、党政工作。

3.身心健康。

二、培养方向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

2.科学发展观与科技创新

3.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理论与实践

三、学习年限:3

四、学分要求

必修课程最低必须修满13学分。选修课根据博士生的具体情况和研究方向而定,学分多少不予限制。

五、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待编)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备注

 

 

 

 

 

 

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36

2

1

(留学生学《中国概况》)

 

基础外语

100

4

1

 

 

专业外语

 

1

2

 

现代科学技术课

 

3

1-3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

48

3

1

张荣华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

48

3

1

夏从亚

 

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

48

3

1

朝克

选修课

 

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理论研究

32

2

2

吕前昌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专题研究

32

2

2

原丽红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专题研究

32

2

2

刘明文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概论

32

2

3

本科课程

任选2

 

中国共产党党史

32

2

3

 

社会调查方法

32

2

3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选读

32

2

3

研究生课程

任选2

 

32

2

3

 

马克思主义发展史

32

2

3

 

中国文化概论

32

2

3

  明:

1现代科学技术课包含三部分内容,全部考核通过后记3学分。①由各教学学院组织,要求由每位博士生导师主讲或主持至少一次学术讲座(时间为34小时),讲授内容以本专业学科前沿信息、知识为主,也可以请校外专家举行学术讲座。鼓励博士生听交叉学科或跨学科的讲座,努力拓宽知识面。要求听讲座10次以上(至少听一次交叉学科或跨学科的讲座)。写报告1份交导师审查并评定成绩。②要求博士生在校期间在学术会议上至少做二次学术报告,其中一次必须在校级以上(含校级)学术会议做报告。③要求博士生参加本专业的Seminar,并主讲二次以上(含两次);       

2专业外语课程由导师指导查阅一定数量的专业外文文献资料,撰写一份外文文献阅读报告,交导师审查并评定成绩,通过后记1学分。

3对跨专业报考或按同等学力录取的博士研究生,根据需要由导师安排补修本专业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的主干专业课程,但不计入总学分。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博士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进行科学研究与撰写学位论文,是对博士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训练、培养创新能力的主要途径,也是衡量研究生能否获得博士学位的重要依据之一。博士生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论文中期检查、论文预答辩等,是博士生培养工作的重要环节。论文预答辩是指博士生在学位论文评审之前,向本专业和相关专业专家、指导小组成员全面报告学位论文取得的成果,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学位论文。

博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工作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年。

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以前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至少阅读导师指定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30篇。

2.完成培养计划中所规定的课程(特别是必修课程)学习任务,成绩合格;

3.必须达到学校文科博士生发表学术论文的有关规定;

4.申请学位按《博士研究生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