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二届“学习性教学”技能大赛的通知

作者:石超;牛继玲责任编辑:石超审核人:司江伟发布时间:2019-04-08浏览次数:94

各二级工会:
    为响应教育部提出的“课堂革命”号召以及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主题劳动和技能竞赛精神要求,贯彻学校的“三三三”本科教育培养体系,实现从“灌输式”教育向“点火式”教育的转变,结合学校师德建设活动,在借鉴首届“学习性教学”技能大赛举办经验的基础上,工会与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务处等部门联合主办,委托石油工程学院承办,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二届“学习性教学”技能大赛。

第二届“学习性教学”技能大赛具体通知
一、技能大赛内容
    1.理论学习内容。引进浙江大学的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走向深度的合作学习》,以 SPOC(私人订制课程)方式在中国大学慕课网上学习 5 周的课程(主要包括为什么要合作学习、合作学习的小组组建、合作学习的策略方法、合作学习的课堂实施、合作学习的评价等内容,教师通过课程的学习能够达到引导学生建立学习共同体、实现深度合作学习的目的),完成网上的作业。

    2.学习实践内容。线上学习考核合格的参赛教师提交进行合作学习教学实践 5-15 分钟预参赛展示视频的内容设计方案,由大赛组委会评审。参赛教师按照审核通过的设计方案组成 2-4 人的教学大赛团队,利用实际课堂或模拟课堂的实践制作展示视频,参加团队成果评奖。
二、参赛对象
    全校工会会员。
三、参赛要求
    1.第一阶段的理论学习内容参赛不受人数限制,可以自由报名。
    2.第二阶段的学习实践内容参赛资格,须经大赛组委会评审后确定参赛教学团队。
    3.由于参赛人员需要网上认证注册,各二级工会务必指定一名领队,负责本单位的大赛相关事宜。
四、时间安排
     3 月 29 日- 4 月 12 日:大赛报名阶段。
     4 月  8 日- 6 月  1 日:理论学习阶段。
     9 月 10 日-12 月  2 日:学习实践阶段。
五、奖项及评选方法
    1.根据理论学习成绩设置个人奖项:60 分≦成绩<80 分的,颁发课程学习合格证书及奖品;成绩≧80 分的,颁发课程学习优秀证书及奖品。理论学习成绩由网上自动给出。
    2.根据学习实践成绩设置教学团队集体奖项:20%的团队获得一等奖,30%的团队获得二等奖,50%的团队获得三等奖。由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对所有参赛视频作品进行集中评审。
    3.获奖证书加盖所有主办单位的公章。
    4.评选优秀组织单位,颁发证书并增拨二级工会经费。
六、其他
    1.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特别要动员在用慕课或在建慕课的教师参加。
    2.非教学单位可自愿参加,同时应结合单位性质开展岗位练兵以及劳动和技能竞赛等活动。
    3.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张卫东(石工学院)13854661256,汤平如(工会)15866887518。
    4.参赛选手请首先加入“学习性教学技能大赛”QQ 群,在群上接受参赛流程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