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下午2:00,山东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王韶兴教授在文理楼457教室做了题为“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几点认识”学术报告。本次报告由副院长原丽红老师主持,全院在校师生参加了此次学术报告会。
王韶兴教授从对依法治国的总体认识、主要背景、实践要求、保障力量四个理论的角度阐述了他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深刻认识。王教授指出依法治国并不是一个新问题而是一个老问题,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义在于“全面推进”。他指出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的工程、长期工程、也是一项异常艰巨的工程;要把十八届四中全会与十八届三中全会结合起来,理解依法治国提出及推进的内在发展逻辑。王教授进一步从全球化的要求、社会转型的要求、党情变化的要求分析了依法治国的主要背景,以及由此带来的实践挑战和要求。王教授指出保证依法治国的实效性,关键在党,但也需要整个社会坚定法律信仰,建设法律文化,养成法律习惯,培养法律思维,提高法律能力。
本次报告会,全院师生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有了更深的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