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宿舍安全零汇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0-12 作者: 浏览次数: 226

学院各班级:

宿舍安全零汇报制度,即对于学生宿舍晚上23:00熄灯以后学生的归宿情况、宿舍的日常管理、出现的突发事件等各类情况,按照宿舍、班级、学院的顺序逐层报告的制度。零汇报制度有助于学生养成良好作息习惯,为加强教育管理,学院就进一步落实零汇报制度通知如下:

一、落实级管理体制

建立学院——班级——宿舍级管理体制,逐层报告、严格落实。学院由党委副书记辅导员负责,班级由班负责,宿舍由宿舍长负责。

二、报告内容

宿舍安全管理中记录的异常情况,特别是突发情况、晚归和夜不归宿、留宿他人情况

1.突发情况要立即报告至学院;

2.晚归情况由班负责联系、确认所在地点和归寝时间,并做好记录,每晚23:30前上报至班长班长核实后将异常情况上报至学院;

3.当晚若有无法取得联系者,要立即报告至学院,由辅导员及时通报家长并组织寻找,超过24小时联系不上者建议家长报案;

4.夜不归宿、留宿他人者,立即上报辅导员,辅导员经教育不听者,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各宿舍、班级没有异常情况也要每日汇报。

三、注意事项

1.宿舍长每晚23:00 前向班如实汇报舍友归寝情况,班每晚23 :30前汇总所有学生归寝情况,如有未归者,要联系、确认其所在地点和归寝时间。次日8:00前,宿舍长、班要核实未归学生是否按照昨晚联系确定的时间按时回寝,若出现彻夜未归者,要立即汇报给辅导员进行处理,并汇报到学院。

2.按照学校管理规定,原则上不允许学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对于特殊情况确需在校外租房居住的学生,按照学校要求经个人申请、家长同意、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后方可在校外租住,并报学工部备案。对于未办外宿、请假手续私自外宿、夜不归宿者要严肃处理

3.需在校内自习或参加学校、学院活动而在 23:00前不能回寝的学生,要主动、提前汇报给宿舍长

4.各级要严格落实零汇报制度,逐级负责,出现问题进行追责

 

 

马克思主义学院团委

二〇二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