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2012级硕士开始实施)

作者:责任编辑:王会审核人:司江伟发布时间:2012-06-08浏览次数:587

学科代码:040106

(所属一级学科0401  教育学)

 

一、培养目标

1.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思想,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学术修养,身心健康。

2.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高等学校院系机关管理工作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能力,具备一定的高等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3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专业外文资料,并具有较好的写作能力。

二、培养方向

1高等教育管理

2心理健康教育

三、学习年限:2

四、学分要求:总学分最低28学分,必修课不得低于16学分

五、课程设置

课程类别

课程编号

(待编)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学期

备注

必修课

公共必修课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36

2

1

 

 

基础外语

80

4

12

 

专业基础课

 

高等教育理论

48

3

1

刘华东

 

高等教育管理理论

48

3

2

姚成郡

 

心理健康教育理论

48

3

2

王建军

 

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

48

3

2

霍洪波

 

必修

环节

 

公共体育

16

1

12

 

 

参加10次以上学术报告,作1次公开学术报告

 

1

1-3

 

 

专业外语

 

1

2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1

3

 

选修课

 

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

18

1

2

必选

 

教育科学研究方法专题

32

2

1

孙涛

 

心理咨询实务专题

32

2

2

范兆兰

 

大学生事务管理专题

32

2

2

李逸龙

补修课

 

 

普通教育学

32

2

2

 

 

普通心理学

32

2

2

 

中国教育史

32

2

1

 

外国教育史

32

2

1

 备注:

1对跨学科报考或同等学力录取的研究生,由导师指定补修本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2门,最多不超过4学分。补修课所取得学分不记入总学分。

2专业外语课程作为必修环节,由导师指导查阅一定数量的专业外文文献资料,在第三学期开题阶段提交一份外文文献阅读报告,交导师审查并评定成绩,通过后记1学分。

六、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1.至少阅读经导师制定的相关经典文献20部(篇)。

2.硕士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在第三学期9月底前完成开题工作,硕士学位论文课题应与所在专业方向一致,并能反映该领域的学术前沿,具有理论和实践价值,并有一定的学术创新性。

3.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字数应当在3 -5万字之间,相关写作要求参考研究生院统一规定。

4.硕士学位论文应严格遵守学术规范,任何形式的学术不端行为都应摒弃,有违反者取消当年答辩资格,严重者取消学位申请资格。 

5申请学位按《硕士研究生论文和答辩工作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