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作者:张晓青责任编辑:张晓青审核人:司江伟发布时间:2021-05-27浏览次数:334

526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中心组在文理楼459召开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学院党委书记司江伟主持会议,领读了《条例》的十章三十九条内容,并做主题发言。学院党委委员王建军、岳金霞、张瑞涛、袁爱军等分别结合实际,交流了学习心体会。党委中心组成员一致认为,《条例》的修订和实施,对于学院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高质量思政课程,具有重要意义,是学院开展基层党组织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今后,学院党委将从四个方面贯彻落实《条例》:一是在政治建设方面,学院要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把党的建设与学院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开展党建工作的重要抓手,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组织建设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学院党委和基层支部两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强化两级组织效能,推动学院高质量发展;三是在党员队伍建设方面,要加强对师生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积极吸收培养优秀研究生和青年教师向党组织靠拢,做好新发展党员工作;四是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重点是抓好师资队伍建设,补齐师资数量短板,引进高水平人才,建设高质量、高素质师资队伍;五是在课程建设方面,要深化思政课教育教学改革,开好“四史”课程,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下一步,学院党委还将组织师生党支部书记认真学习《条例》相关内容,坚定不移地把《条例》学习好、贯彻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