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理论2021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作者:责任编辑:景艳菊审核人:司江伟发布时间:2020-12-02浏览次数:1381

为了全面考察和选拔优秀人才,自2016年起,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招生考试实行“申请-考核”制选拔模式。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申请-考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为进一步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点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特制定本年度“申请-考核”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招生工作坚持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全面考察、客观评价的原则,招生过程中如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考生的录取资格。

二、选拔模式

我院按照学校“申请-考核”的模式对考生进行选拔。考生报名后按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由学院组织博士生导师集体审核评议,通过审核的考生进入复试阶段参加外语水平考试和综合面试。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博士生招生工作管理办法的制定和相关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申请条件

申请人(含少数民族申请人)除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条件外,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学位要求:申请人应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前拿到学位证);同等学力申请人应取得学士学位且有六年以上的相关工作经验;申请人本科或硕士阶段获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或相近学科的学位。

2.外语要求: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分数在425分(含425分,下同)以上;或托福(TOEFL)成绩达到90分以上(老TOEFL达到600分);或雅思(IELTS)成绩达到6.5分以上;或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获国内外权威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或曾在英语、日语、俄语国家或地区受到过学历教育,并获得学士、硕士学位,学位证书获我国教育部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以上(含1年)学习经历人员(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3.学习要求: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全部为非定向就业生(少干生除外),全部全脱产全日制在校学习(包括少干生)。

4.论文要求:具有硕士学位的申请人应在正规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至少1篇;同等学力考生应在CSSCI来源期刊公开发表与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4篇,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论文署名要求:考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为第二作者。)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须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提交报名信息(报考专业方向、导师等信息,不明确的可不填)。详细情况参见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考生提交申请材料

材料由考生寄送到研招办,初审通过后交学院审查。提交材料(按以下编号顺序装订成册)包括:

1)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2)硕士学位、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入学报到后补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同等学力人员须提交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相关学历认证报告或验证报告或认证书。

4)硕士阶段的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管理部门成绩公章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5)能够证明外语能力的有效证件复印件。

6)个人简历(1000字以内,重点说明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研究经历及相关成果等)。

7)科研和奖励情况一览表。

8)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复印件(著作类,提供封面、版权页、目录和封底;论文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页、全文和封底)。

9)其他能够证明本人专业水平、研究能力的支撑性材料的复印件,如本专业相关学习证书或获奖证书等。

10)博士生学习期间的研究计划,包含:拟开展的研究问题(博士论文选题设想)、研究方法、参考文献、已取得的相关科研成果等。研究计划由考生亲笔签名,字数不少于3000字。

11)至少两名与报考本学科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正高职)专家的推荐书(导师具备推荐资格的,必须填写推荐书;导师不具备推荐资格的,必须出具推荐意见)。

12)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生提交经指导教师签字认可的论文初稿)。

1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的,还必须具备《中国石油大学(华东)2021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特殊条件,并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综合素质面试时,察验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发表论著、外语水平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原件,考生须确保以上提交的各项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被取消复试资格;已被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3.资格审查

学院组织复试资格审查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予以集体审核。复试资格审查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组成,人数不少于5人。审查小组根据考生的学术经历、学术成果、学术获奖等方面,重点审查考生的学术潜质和创新潜质。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经公示后参加学校组织的外语水平考试;通过学校规定的外语水平合格线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学院答辩考核。

4.答辩考核

学院对通过资格审查和外语水平考试的考生,基于专业课笔试成绩,按照拟招生数与考生数1:3的原则,进入综合素质面试,公开答辩考核。

1)考核专家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具有招生资格的博士生导师以及校外专家组成,不少于5人。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3人监督小组,全程参与研究生审查和复试过程。

2)申请人在3小时内,完成专业课笔试(业务课一)。实行命题、阅卷分离制度,由具有招生资格的导师提出命题原则和方向,聘请校外专家命题试题库,考生在多个题目中任选两题(其中一题为必选题,一题为方向题)分别撰写论文。论文由至少5名教授组成的阅卷小组集体阅卷,满分为100分。申请人的笔试成绩作为业务课一成绩。根据该成绩,按照拟招生数与考生数1:3的原则,确定进入综合素质面试的考生。

3)综合素质面试阶段,考生立足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自选学术主题,做不超过30分钟的口头学术报告,并接受专家组提问;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60分钟。专家组成员根据考生所展现的表达能力、思维水平和学术水平独立打分,满分为100分。申请人的综合素质成绩作为业务课二成绩。

4)考生最终成绩由笔试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业务课二成绩)组成,各占50%。外语成绩只做参考,不计入总成绩。按照考生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研究生院最终下达的招生指标依次录取。

5)答辩考核公开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安排专人进行监督和记录。

5.录取

学院根据专家组资格审查意见和考生复试综合表现,结合学校招生计划情况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不服从二级学科方向调剂和导师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所有拟录取考生须与我院签订“诚信录取协议书”。拟录取的所有非定向就业考生(少干生除外),需将本人人事档案转入我校,具体要求以研究生院相关通知、政策为准,否则不予录取。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0122